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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被拘,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淮阳警方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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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n30 2020-01-09 22:01 抢发第一评

俗话说过了“腊八”就是年吗,喜庆的春节就在眼前了,不少人燃放烟花爆竹的激情又将被点燃,但是!今年不能随意了!政府通告!今日起,淮阳区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自2020年1月1日起,

淮阳区在全区域全时段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但是呢?仍然有人个别人无视《通告》顶风作案!

王店

1月1日上午,淮阳区公安局在三馆一中心报告厅召开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动员大会,吹响了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号角。会后,王店派出所积极部署,迅速行动,所长张廷阳第一时间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全所民警、辅警,要求全所民警、“一村一警”辅警对辖区内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进行全面、细致排查。

1月1日,王店派出所在辖区内查获烟花爆竹20余箱,违法行为人被依法拘留五日,在新年第一天打响了全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

1月3日,王店派出所在辖区白庙行政村某超市二楼发现数箱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人李某某被淮阳区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冯塘

为贯彻落实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精神,冯塘派出所所长王斌高度重视,成立烟花爆竹排查小组,第一时间部署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

副所长孙文中、民警丁嘉盟带领全所“一村一警”辅警对辖区内居民进行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普法宣传,并全面排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情况。在宣传、排查工作中,共发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单600余张、悬挂宣传条幅200余幅,查获烟花13箱,鞭炮118盘,进一步提升了辖区内居民自觉抵制烟花爆竹的意识。

1月3日,民警在冯塘乡徐营村街道的排查工作中发现一家殡葬用品店内非法销售爆竹共计75盘。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刘某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刘某被淮阳区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新站

1月4日11时,在工作中发现,淮阳县新站镇卫营村村民卫某某在其红白喜事店铺中非法储存并销售烟花爆竹,案值共计400多元。随后,新站派出所民警将卫某某传唤至新站派出所。卫某某对其非法储存销售的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被依法拘留5日。

1月4日17时,新站镇政府工作人员张炜在工作中发现,新站镇雷草楼村村民孙秀霞在雷草楼村中的超市内,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其中60厘米的5盘、40厘米的9盘、20厘米的3盘、10厘米的6盘、5厘米的9盘、小鞭炮24挂。随后,新站派出所民警将孙某某传唤至新站派出所。孙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被依法拘留5日。

1月5日16时,工作中发现新站镇府立楼村张某某家里边的存放有鞭炮。经核实,张天有在新站镇刘陈村东头经营一家门面,放在自家内的烟花和鞭炮准备过春节时放到门面房内进行销售,当场收缴的烟花爆竹有:直径80cm的7盘、直径60cm的6盘、直径40cm的48盘、直径100cm的1盘,礼花有5个。随后,新站派出所民警张某某传唤至新站派出所。经询问,张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被依法拘留5日。

郑集

1月3日,淮阳区公安局郑集派出所在对本辖区烟花爆竹清理清查中发现,在辖区郑集村郑集北街烟酒副食批发部,批发部经营者罗春畅没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现场查获烟花十八箱、鞭炮直径30公分的四十三盘、鞭炮直径40公分的四盘、鞭炮直径50公分的十五盘、鞭炮直径70公分的三盘、鞭炮直径80公分的十五盘鞭炮、鞭炮直径100公分的七盘。民警将罗某某口头传唤至郑集派出所,罗某某对自己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罗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二日。

曹河

1月2日12时许,曹河乡三名乡干部在该乡庞楼村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时,遇到拿鞭炮准备上坟的群众。当乡干部劝阻时,遭到了群众楚某某的辱骂。

接警后,曹河派出所立即到达现场。经调取相关视频录像后,依法将楚某某传唤至派出所。

经询问,楚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楚某某被淮阳区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自1月1日禁燃禁放工作开展以来,淮阳区公安局共出动警力800人次,警车150辆次,发放宣传彩页30000余份,悬挂条幅2600条,发送手机提醒短信30000余条,共办理烟花爆竹类治安案件11起,治安拘留8人,罚款3人,收缴鞭炮1849盘,收缴烟花80箱。

庆祝节日的方式有很多,为了让天更蓝、水更清、草更绿、人更美,我们有责任,为了我们的明天、为了我们的后代,选择更好的庆祝方式!禁燃禁放从你我做起!

所属栏目: 淮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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