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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周口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信息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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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3 20:44 抢发第一评

2020年2月2日0—24时,全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7例,新增出院病例3例。新增确诊病例中,项城市1例,太康县3例,鹿邑县1例,淮阳区2例。

截至2月2日24时,全市累计收到9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报告确诊病例47例,其中重症病例4例,出院病例3例,无死亡病例,现有疑似病例44例。其中:确诊病例中,商水县2例、项城市7例、太康县9例、西华县6例、郸城县3例、沈丘县6例、鹿邑县5例、淮阳区7例(其中1例转入省人民医院)、示范区2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823人,当日解除医学观察0人,尚有620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患者基本情况如下:

1.李某某,女,70岁,项城市人,与已确诊患者冯某某系夫妻关系,1月29日出现发热等症状,自行服用退热药物后无缓解,在当地诊所按“上呼吸道感染”给予口服药物治疗,症状较前缓解,为进一步治疗,于31日到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查胸部CT、血常规等。后经救治专家会诊以“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收入隔离病区,后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普通型)”,给予相应治疗,现隔离治疗中,病情稳定。该患者确认密切接触人员5人,现隔离观察中。

2.李某某,女,46岁,太康县人。患者与配偶在武汉从事蔬菜批发工作,1月23日与配偶乘火车离开武汉返乡,27日出现发热等症状,于当地某诊所按“上呼吸道感染”给予口服药物治疗,自诉症状无好转,28日到太康县第二人民医院就诊并隔离治疗,经救治专家组会诊后诊断为“疑似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后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转至太康县人民医院继续治疗,现隔离治疗中,病情稳定。该患者确认密切接触人员6人,现隔离观察中。

3.李某某,男,47岁,太康县人,与李某某(第2例患者)系夫妻关系,1月23日乘火车从武汉返乡,27日出现发热等症状,于当地某诊所按“上呼吸道感染”给予口服药物治疗,自诉症状无好转,28日到太康县第二人民医院就诊并隔离治疗,经救治专家组会诊后诊断为“疑似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后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转至太康县人民医院继续治疗,现隔离治疗中,病情稳定。该患者确认密切接触人员6人,现隔离观察中。

4.王某某,女,31岁,太康县人,1月19日自行乘车离开武汉,22日出现发热等症状,于当地某诊所按“上呼吸道感染”给于口服药物治疗,自诉症状无好转,27日到太康县第二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完善胸部CT等检查后以“发热待查”收治入院,经救治专家组会诊后,又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2月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转至太康县人民医院继续治疗,现隔离治疗中,病情稳定。该患者确认密切接触人员8人,现隔离观察中。

5.刘某某,男,21岁,鹿邑县人。患者定居武汉,1月22日返乡,29日出现发热等症状,遂至鹿邑真源医院就诊,经查胸部CT提示“双肺炎症”,经救治专家组会诊后怀疑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2月1日送至鹿邑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日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现隔离治疗中,病情稳定。该患者确认密切接触人员6人,现隔离观察中。

6.李某某,女,33岁,淮阳区人,与已确诊患者方某某系夫妻关系。患者1月23日乘私家车从武汉返乡,28日出现发热等症状,于当地诊所就诊,用药不详,29日仍发热,并伴咳嗽、咳痰等症状,30日到淮阳区人民医院就诊,结合胸部CT等检查初步诊断为肺炎,收治入院后隔离治疗,经救治专家组会诊后由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现隔离治疗中,病情稳定。该患者确认密切接触人员12人,现隔离观察中。

7.方某某,女,31岁,淮阳区人,患者与确诊患者方某某有密切接触史,1月19日出现发热等症状,在某诊所输液治疗,症状好转。26日出现咳嗽症状,未治疗。2月1日到周口市中心医院隔离观察治疗,并由市疾控中心检测核糖核酸呈阳性,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现隔离治疗中,病情稳定。该患者确认密切接触人员7人,现隔离观察中。

所属栏目: 周口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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